社會福利署招聘社會工作助理,申請人必須為註冊社工及擁有社會工作文憑。月薪按總薪級表計算,由第9點(每月22,725元)至第22點(每月44,555元) 。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a) 已根據《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第505章)註冊為註冊社會工作者(第1類);以及
(b) (i) 持有由香港其中一間理工學院/理工大學頒發的社會工作文憑,或具備同等學歷;或
(ii) 持有由香港社會工作訓練學院校務委員會頒發的社會工作證書;或
(iii) 持有由一所註冊專上學院於註冊日期後發出的社會工作文憑,或具備同等學歷;
(c)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並且能操流利粵語;以及
(d) 在《基本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
職責
社會工作助理的主要職責是:
(a) 提供個案工作服務;
(b) 規劃、籌備和推行各項小組活動和計劃;
(c) 為屯門兒童及青少年院的受照顧者提供督導、指導及輔導服務;
(d) 評估長者的長期護理需要;
(e) 協助推行社會福利計劃;以及
(f) 處理部門熱線服務的市民來電。
(註:社會工作助理須擔任户外工作及執行緊急職務;以及或須不定時工作、輪班當值、隨時候召或上班候命工作。)
薪酬及福利
獲聘者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其後或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月薪按總薪級表計算,由第9點(每月22,725元)至第22點(每月44,555元) 。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截止申請日期
24/03/2022
詳情
資料來源:公務員事務局